公司概况

 

深圳市平湖新园股份合作公司(简称:“新园股份”)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街146号。公司于2016年04月25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DD57R法定代表人:刘彩娥,工商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个人股(个人股东人数91人)出资额560万元集体股(深圳市平湖新园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额24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开办市场(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主体状态:开业(存续),工商年报情况:2016年报、 2017年报、 2018年报已公示。

   我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我司设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三会”公司组织架构,合计10人。包括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5人(主任刘彩娥,成员刘盛辉、杨秀球、林海潮、曾国有)、董事会3人,(董事长刘彩娥、董事刘盛强、刘登辉)和监事会3人(主席陈雪怡,成员陈雪怡、刘杰灵、刘国兴),其中刘彩娥任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董事长两职。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积累,公司已形成以物业租赁为主,其它产业为辅的业务格局。物业类型包括:厂房、宿舍、商铺、办公、仓储等多种形态,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