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深圳市新木茂华股份合作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文新路13号,前身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新木老村经济合作社,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1223.8384万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李慧文,执照号为:914403007716301315,公司有股东人数107人。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全体股民投票选举产生股东代表40名,其中集体股代表1名,个人股股东为39名,由股东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5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3名。公司设置董事长1名,监事会主席1名,集资会主任1名。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公司员有有28人。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市场(具体由分公司申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

社区临近有机荷、水官、清平三条高速公路及3个高速路出口,通过机荷高速可快速抵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通过水官、清平高速可快速抵达罗湖、福田,此外,地铁10号线于2020年即将开通,交通便利。

当前社区集体经济产业现状以物业出租型为主,现共拥有物业面积约2.5万平方米,年收入约880万元。在社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公司班子不断的努力下下,社区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股民人均分配有较大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