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事项: |
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
事项程序: |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申请《许可证》的要求提供材料,由停车场地管理科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交通安全设施合格,颁发《许可证》。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处停车场地管理科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做出许可。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处停车场地管理科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做出许可。 |
申请材料: |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与停车场相关的图则;(复印件,盖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停车场管理单位 (1)双方单位变更申请; (2)停车场变更土地使用双方协议书; (3)管理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2、变更责任人 (1)变更申请; (2)法定人的授权证明; (3)责任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4)责任人一寸彩照二张; (5)许可证原件。 3、变更车位数 (1)变更申请; (2)红线图复印件; (3)车场设施简图;(原件及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5)峻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停车场地址门牌号码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更改门牌通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5、变更停车场名称 (1)变更申请; (2)许可证原件。 6、停车场申请改变功能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 注销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
表格下载: |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表》、《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变更业务审批表》、《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注销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处停车场地管理科领取) |
事项时限: |
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
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办事机构:交通管理处停车场地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40栋一楼 |
网址链接: |
http://www.stc.gov.cn/xzx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