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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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富新路108-1,前身为深圳市平湖新木新村经济合作社,2010年12月经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996万元,股本总金额有2854.88万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李春平,执照号为:91440300567070528C。公司有股东人数249人,股份总额996股。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全体股民投票选举产生股东代表56名,其中集体股代表1名,由股东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5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7人,监事会成员5名。公司设置董事长1名,监事会主席1名,集资会主任1名。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家政服务;清洁服务(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旅游产品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饮食、旅业。;劳务派遣;新村市场的经营管理;养老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

社区临近有机荷、水官、清平三条高速公路及3个高速路出口,通过机荷高速可快速抵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通过水官、清平高速可快速抵达罗湖、福田此外,地铁10号线2020年即将开通交通便利。

当前社区集体经济产业现状以物业出租型为主,现共拥有物业面积约3.9万平方米,年收入突破1000万元。在社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公司班子不断的努力下下,社区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股民人均分配有较大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