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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档案资料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室档案资料库房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达到温湿度适宜、清洁卫生、无虫霉滋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档案进库一般按全宗顺序排列存放,未经统一研究不得随意改变。每一档案和箱柜须有相应档号指引卡,做到标志醒目,便于调用。

二、    档案管理人员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八防”(放光、防尘、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有毒气体)工作。

三、    坚持库房“二查”、“二不准”,即每天下班前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案卷保管半年抽查、年终全库档案大检查。不准在库房抽烟和吐痰、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库房。

四、    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熏蒸、消毒、除尘后才能入库。

五、    库房内保持干净整洁,箱柜排列整齐有序,进入库房必须更换拖鞋。

六、    档案资料库房温度应保持在14~24°C之间,温度保持在40~60%,每天作定时测记,积累库房内外温湿度变化的资料,年终进行一次分析,掌握变化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