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改革 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带来机遇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工作站 黄瑞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那么,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有无混合的需要?混合有哪些可能方式?混合可能带来哪些效益?存在哪些风险?下面结合深圳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立足社区集体经济的立场就以上问题展开探讨。

1 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 混合的现实需求

深圳市本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曾有过推动股权主体多元化的构想,但实施并不顺利。龙岗区相关部门走访了区内众多社区,却没有一个社区同意对外开放股权。这是由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没有开放股权的需要?其实不然。

目前,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拥有大量土地,但二次开发难度很大,股份合作公司在自有资金、融资能力、人才团队和项目运作能力等方面几乎都不具优势,加之部分土地物业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作梗,土地资源难以释放其巨大的潜在价值,集体资产增长乏力。据统计,龙岗全区股份合作公司2014年底固定资产总量不增反减,同比下降1.09%。

可以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土地资源价值与固步自封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营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要破解此矛盾,最直接的办法便是开放股权,引入战略投资和优势资源,形成利益多元结构,借助外力倒逼公司实现自我革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 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

混合的可能方式

企业合并。合并是比较彻底的资本混合方式,假设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以国企兼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方式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将以其全部资产作价入股国企,并按其股权份额向国企董事会派出董事。通过这种方式,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实现由管资产、管经营到单纯管资本的转变。

股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与战略伙伴交叉持股,建立利益关联。如此,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实现股权制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与业务往来,这些改革红利可能成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源动力。

组建合资公司。由国企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出资(包括资金、土地和人力资源等)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公司。相对于上面两种混合方式,此方式优点有:能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保留更多的自主权;基于有限责任制和独立法人制度,新公司的责任风险不至于牵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新公司一般没有历史包袱,无需承担国企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拥有更强的市场活力。

3 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

混合的效益与风险

从竞争力角度分析,大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仅拥有土地资源这一优势,所以公司过度依赖“两租经济”(厂租、地租)不足为奇。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能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遇,与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劲的国企合并或合作,一是可让自身的土地资源与国企的技术、人才、管理、市场和品牌等形成优势互补;二是可以汲取国企的改革经验,解决政企不分和社会包袱沉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将有助于股份合作公司克服 “硬伤”,实现转型发展。

当然,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也有风险。比如,国企效益良莠不齐、国企包袱有轻有重,所以,对“国字号”不能盲目推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若要与国企合作,必须就对方的情况以及合作方案进行科学周详地调研论证。

总体而言,深圳市本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的进程和策略大致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末那轮国企改革,主题是政企分开和剥离社会包袱,而国企改革如今已步入到以资本混合和资本运营为方针的新阶段。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能抓住此机遇,与合适的国企“拼车”,将可能驶入改革转型的快车道。

(摘自《理论信息与研究》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