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2014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
选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我区《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深龙委办〔2013〕45号)精神,2014年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28日为准备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为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为工作交接、变更备案和检查验收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28日)
(一)各街道成立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街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在本级党组织新班子换届选举产生后,各股份合作公司应立即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公司换届选举办法和落实选举工作,并在选举过程中及时向街道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社区换届办”)汇报选举相关情况。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11-17人)由社区综合党委、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和股东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综合党委书记担任。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7-11人)由社区综合党委和本居民小组党组织(党小组)、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和股东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党小组组长)担任,居民小组没有党组织(党小组)的,筹备组组长由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兼任。各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成员名单应报街道社区换届办备案同意。本方案所称“股份合作公司”是指在我区城市化进程中由原行政村、自然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包括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是指由原行政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改制组建或由原行政村、自然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是指由原自然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
(二)由各街道办组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结论,并张榜公布审计结果。
(三)做好摸底考察工作,各街道办对股份合作公司现任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主要成员进行考察,了解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的现状及有关工作情况,掌握有关选举动态。
(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换届选举办法。
(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做法;宣传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以及股份合作公司等组织之间关系的原则、方法;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查处非法组织活动及贿选、宗族势力影响选举的典型事例。
(六)各街道社区换届办应督促各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进行换届选举办法、选举表格、公告、投票箱、选票、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签名册,以及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选举决议书、免职书等资料的制作。
(七)现任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研究起草任期内工作总结报告。
二、实施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一)股东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代表由个人股股东代表和集体股股东代表共同组成。
1.个人股股东代表资格条件。
股东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且是本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履行股东义务,有参事议事能力。
2.个人股股东代表的推选产生。
(1)原则上每户个人股股东家庭推荐产生1名股东代表;或换届选举时年满18周岁的股东作为股东代表,以户口本及身份证为准;或股东家庭100户(含100户)以上的股份合作公司,可按股东总人数的5%—20%的比例推选产生个人股股东代表。股东代表具体产生方式及名额由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结合公司章程和个人股股东代表产生办法确定(股东代表人数一般为单数,可参照公司现有股东代表名额确定)。突破上述规定,但又不影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其他股东代表产生方式,经街道社区换届办批准后也可实施。
(2)各股东家庭所推荐的股东代表名单须报至公司筹备组办公室,推荐股东代表的报名时间为公布报名后5日内,逾期不报的股东家庭视为放弃推荐股东代表的权利,并由筹备组参照现有股东代表名单确定其代表人选。
(3)如按股东总人数5%-20%的比例推选的股东代表,应由公司筹备组组织召开股东家庭户代表会议(到会股东家庭户代表占全体股东家庭户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为有效),在股东家庭所推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个人股股东代表,得票高者当选。为方便操作,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也可根据确定的个人股股东代表名额,按各居民小组个人股所占比例,将股东代表名额分配给各居民小组分别按上款办法选举产生。
(4)个人股股东代表资格审查。由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对本公司股东代表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自动落选,筹备组依原股东代表选举得票多者依次递补。
(5)个人股股东代表当选名单应张榜公示5日。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产生后,上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资格自动免除。
3.集体股股东代表的产生。
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股由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股东代表,在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产生之前,上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仍行使集体股表决权,即上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共同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在本社区(居民小组)党员、干部和股东代表中选举产生并报街道办批准后任职。新一届集体资产委员会再与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监事。
(二)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1.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职数。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设委员5-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10名;设董事会成员5-11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设监事会成员3-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设委员5-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设董事会成员3-7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设监事会成员3-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三会成员具体职数由筹备组依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发展需要拟定,并报街道社区换届办审核后确定。
2.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具备如下条件:(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执行市、区、街道的各项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政策,服从各级党和政府领导并保持政令畅通,带头遵守市、区及街道各项集体资产及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规定;(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群众威望,具备较强的经济管理和参事议事能力;(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新进班子成员,男性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
3.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的限制性条件。
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3)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4)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5)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6)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8)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定存在挪用、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或存在违反市、区集体资产和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制度以及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行为;(9)在城区安全、治安维稳、查控违建、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推荐为候选人的其他情形的。
(三)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候选人提名程序。
1.由公司筹备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管理发展的需要确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职数。
2.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实行差额选举,原则上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若超过差额比例,由街道社区换届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分别提出初步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4.经20%个人股股东代表联名推荐的,可成为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初步候选人,个人股股东代表联名推荐的名额占应选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个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如超过,则由换届选举筹备组根据推荐票数量由高至低确定初步候选人。联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须到各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办公室报名并通过筹备组资格审查。
5.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候选人可适当交叉提名。原则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可兼任董事、监事,但兼任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的50%。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中员工代表不得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6.筹备组应就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初步候选人与街道社区换届办沟通后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
(四)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程序。
1.股东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大会及表决的有关规定。
(1)召开选举大会,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时间、地点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代表。如股东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受委托的股东代表应当向股东代表大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1个股东代表最多只能接受3个股东代表的委托。
(2)第一次选举大会(即选举新一届集资委委员的会议)由上一届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股股东代表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第二次选举大会(即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的会议)由新一届集体股股东代表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视为会议有效。出席的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达不到公司总股数的50%时,会议应当延期10日举行,并再次通知全体股东代表。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代表大会,出席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仍达不到公司总股数的50%时,应当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计算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下述第五款规定的比例时,大会通过的决议即为有效。
(3)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按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作为代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按公司集体股股份数量行使集体股表决权;个人股股东代表按其所代表的个人股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每个个人股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个人股总股份数除以个人股股东代表总人数的平均数。
(4)在股东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就股东代表大会所审议事项和选举事项作出决议,出席委员应在决议书上签名并把决议书封存。所有委员应对形成的决议严守秘密,到选举大会时才能拆封关于选举的决议书。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在股东代表大会表决时,应向大会提交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选举的集体决议,并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集体决议进行表决。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不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决议进行表决的视为无效。
(5)股东代表大会差额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以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通过为当选,具体规定如下:
①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无法确认或辨认的,视该栏为无效。
②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通过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如果票数所代表股份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
③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通过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产生,以得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多的当选,如仍达不到应选名额,10日后重新组织选举大会,按本方案规定的候选人提名程序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
(6)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对选举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和书面选举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书应与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东代表大会结束后,股东代表应当及时向其所代表的其他股东通报会议内容。
(7)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自动解散,上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自动免职。新一届董事、监事选举产生后,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自动解散,其成员自动免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主席)也相应自动免职。
2.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程序:
(1)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选举会场,准备好投票箱、选票、股东代表签到的签名册、会议记录、股东代表大会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决议书,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和投票处等。
(2)由上一届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股股东代表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下同)组成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大会由换届选举筹备组组长主持,换届选举筹备组组长不能参加的,由组长指定其他换届选举筹备组成员主持会议。
主要步骤如下(股东代表签到,统计核查到会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由筹备组宣读《清点到会股东代表人数报告单》,在会议有效的情况下进行以下程序):
①本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向股东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②审议讨论工作报告;
③街道宣读考察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④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⑤从股东代表中推荐产生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由筹备组推荐,大会逐一举手表决,过半数通过即可,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以上“三员”);
⑥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⑦现场统计候选人得票数;
⑧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3)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产生后,由换届选举筹备组组织召开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为当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形成选举主任、副主任的决议,并由出席委员签名。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批准后任职。召开新老班子交接会议,完成公章、资料、文件等交接手续。
3.股份合作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
(1)股份合作公司筹备组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选举会场,准备好投票箱、选票、股东代表签到的签名册、会议记录、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的决议书,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和投票处等。
(2)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共同组成第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主要步骤如下(股东代表签到,统计核查到会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由筹备组宣读《清点到会股东代表人数报告单》,在会议有效的情况下进行以下程序):
①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向股东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②审议讨论工作报告;
③街道宣读考察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④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⑤从股东代表中推荐产生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由筹备组推荐,大会逐一举手表决,过半数通过即可,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以上“三员”);
⑥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⑦现场统计候选人得票数;
⑧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五)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等额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程序。
1.新一届董事产生后,由换届选举筹备组组织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会议,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为当选。董事会会议应形成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决议书,并由出席董事签名。
2.新一届监事产生后,由换届选举筹备组组织召开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会议,监事会主席以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为当选。监事会会议应形成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决议书,并由出席监事签名。
3.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任职。
(六)董事会聘任经营班子。
1.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的经营班子由经理、副经理组成,设经理1名,副经理1—2名。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经聘任可以兼任公司或分公司的经理或副经理。
2.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理(或负责人)、副经理的拟聘人选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备案后,由公司董事会统一聘任。董事会会议应形成聘任公司及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经理(或负责人)、副经理的决议书,并由出席董事签名。公司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新一届的经理(负责人)、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后,上一届公司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理(负责人)、副经理自动免职。本方案所称“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理(或负责人)、副经理”是指原行政村、自然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改制组建股份合作公司,其中自然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改设为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理(或负责人)、副经理任职条件依照本届换届的相关规定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执行。
(七)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特别组建形式的选举规定。
“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特别组建形式”是指原行政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单独组建股份合作公司,其中公司“个人股”不直接量化到股民个人,而是量化到下属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这种类型的公司全区只有龙城街道的龙红格股份合作公司)。
这种类型的公司不设股东代表大会,设股东会,其集体股股东为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个人股股东是其下属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按照其所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特别组建形式的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其下属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完成后进行。换届选举时,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上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组成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个人股股东再组成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
在股东会召开之前,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就选举事项做出决议,并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做为代表在股东会按其决议行使表决权。“个人股”股东具体由各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作为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行使“个人股”表决权,董事长应按所属公司董事会集体决议进行表决。在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各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并形成关于选举事项的决议,出席董事应在决议上签名。
特别组建形式的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候选人提名、选举和审核批准等程序依照本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未改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的规定。
对于个别仍未改制的原行政村、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股份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营班子成员的选举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交接、变更备案和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一)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产生后,召开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资料、文件等交接手续。
(二)到龙岗市场监管分局进行股份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变更备案工作。
(三)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制订本届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等。
(四)街道社区换届办全面检查验收各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上报区社区换届办。区社区换届办对各街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
(五)各街道社区换届办及时对各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收集整理选举资料、并进行归档、保管。
四、工作要求和需明确的问题
(一)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依法办事、因地制宜的原则。
(二)各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街道的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时间表,并报区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于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条件成熟的也可以适当提前,如个别股份合作公司确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由街道党工委报请区社区换届办批准。
(三)各街道要认真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宣传、培训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及早介入,排查问题,及时掌握和指导换届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2:
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选举 阶段 |
时间 |
工 作 任 务 |
工 作 要 求 |
备 注 | |
(一) 准 备 阶 段 |
2013年 12月 下旬 2014年至 2月 28日 |
1、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各街道负责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结论,并张榜公布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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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子考察和调查摸底 |
街道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本届“三会”和经营班子成员考察工作,了解公司领导班子现状及有关情况,掌握选举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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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动员会 |
区、街道、股份合作公司分别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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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骨干 |
区、街道分别举办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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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方案 |
街道和公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换届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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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立机构 |
各股份合作公司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简称“筹备组”),并报街道社区换届办备案。 |
筹备组在本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后成立。 | |||
7、宣传发动 |
宣传主要内容:①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做法;②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③换届选举的程序及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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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草工作报告 |
本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起草任期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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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准备和制作换届选举相关文书及资料 |
准备和制作选举表格、公告、投票箱、选票、选举决议书、任职请示、免职书等换届选举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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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 施 阶 段 |
3月 1日 至 4月 30日 |
1、推选个人股股东代表 |
(1)个人股股东代表产生一般分为三种情况:每个股东家庭推荐1名股东代表;或换届选举时年满18周岁的股东作为股东代表;或股东家庭100户(含100户)以上的可按股东总人数的5%—20%推选股东代表。突破上述规定的,由街道社区换届办确定。 (2)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为集体股股东代表。 |
个人股股东代表报名推选时间5天。 | |
2、个人股股东代表资格确认 |
筹备组对个人股股东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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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候选人 |
(1)确定“三会成员”职数 |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具体职数由筹备组按章程和发展需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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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推荐初步候选人 |
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初步候选人原则上由筹备组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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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股股东推荐初步候选人 |
经公司20%以上的个人股股东代表提名并经筹备组资格审查后可成为初步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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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步候选人报街道社区换届办沟通 |
初步候选人与街道社区换届办沟通后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前公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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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式选举 |
(1)确定选举日程安排 |
确定选举大会审议事项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等,提前10天向全体股东代表发出开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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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本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 |
形成对新一届集资委候选人的推选决议,并封存决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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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务准备 |
打印正式候选人简介,布置会场、准备选票、投票箱、写票处、签到名册、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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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本届集资委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主要程序如下:①本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工作报告;②街道宣读考察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③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④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填写决议书、免职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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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 施 阶 段 |
3月 1日 至 4月 30日 |
4、正式选举 |
(5)召开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 |
选举产生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一届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报街道批准后任职。新老集资会完成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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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召开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新一届董事、监事人选 |
形成对新一届董事、监事人选的选举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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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新一届集资委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
参照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 |
开会前10天向全体股东代表发出开会通知 | |||
(8)分别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
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
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街道备案后任职。 | |||
(9)聘任公司(分公司)经营班子 |
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出公司和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拟聘人员,报街道备案后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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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 交接 、 变更 备案 和 检查 验收 阶段 |
5月 1日 至 5月 20日 |
1、分别召开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会议 |
完成工作、公章、资料、文件等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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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商登记变更 |
股份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变更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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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制订发展目标 |
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本届3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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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 |
各街道社区换届办和公司筹备组对公司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选举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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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验收 |
街道社区换届办全面检查验收各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区社区换届办。区社区换届选办对各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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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一
关于成立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换届
选举工作筹备组备案的请示
××街道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落实2014年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公司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特此申请。
附:筹备组成员个人简历情况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二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换届
选举工作筹备组备案的批复
××股份合作公司:
你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的备案请示收悉,经审核,现就你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组成成员批复如下:
组长:××
成员:××、××、××……
筹备组依照《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行使职能。本届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自动解散。
此复。
××街道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样式三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办法
(样本)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本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由集体股股东代表和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选举的股东代表大会,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视为有效,举行大会投票之前,应当核实参加选举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集体股股东代表和个人股股东代表按《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资委)委员、董事、监事分别实行差额选举。
四、本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数为×名、候选人×名、差额×名;董事的职数为×名、候选人×名、差额×名;监事的职数为×名、候选人×名、差额×名。候选人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提名。
公司新一届“三会”及经营班子成员选举(任免)程序如下:
1、由本届集资委和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共同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集资委委员;在选举前,本届集资委应召开会议表决选举事项,并由集资委主任作为代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按其决议进行表决。
2、召开新一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集资委主任、副主任。新一届集资委主任、副主任、委员报街道办批准后任职,并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推选新一届董事、监事人选。
3、新一届集资委与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监事。
4、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监事会主席。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备案后任职。
5、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经理、副经理。拟聘任人员报街道备案同意后,由董事会统一聘任。
五、推选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唱票人×名。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由股东代表大会推选,到会代表逐一举手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已提名作为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
六、选举现场设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股东代表凭代表证和委托投票证到领票处领取选票。
七、股东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股东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托股东代表应当向股东代表大会提交由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出具载明授权范围的委托书,在开会前到筹备组领取委托投票证,被委托的股东代表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个股东代表,并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否则无效。
八、出席的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不到公司总股数的50%时,会议应当延期十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代表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代表大会,出席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仍达不到公司总股数的50%时,应当视为已达法定数额,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计算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第九款规定的比例时,大会通过的决议即为有效。
九、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视为选举会有效,以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过半数通过为当选。具体规定如下:在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时,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通过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通过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产生,以得票所代表股份过半数多的当选,如仍达不到应选名额,10日后重新组织选举大会,按区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规定的候选人提名程序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所代表股份数多的当选。
十、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无法确认或辨认的,视该栏为无效。
十一、会场设×个票箱。投票之前,投票箱应当众验箱,加贴封条。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投票;接着全体股东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核对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的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的选举无效,出现这种情况时,必须重新清点人数和重新发选票重选。选举收回的选票核对无误后,应当众唱票、计票,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十二、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确定当选人。
十三、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当对选举事项分别形成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委员、董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选举决议应与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委员、董事、监事的签名册一并保存。
十四、股东代表大会结束后,股东代表应当及时向其所代表的其他股东通报会议内容与选举结果。
十五、本办法规定与《龙岗区2014年选举实施方案》相冲突的,或本办法无规定的事项,按《龙岗区2014年选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本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制定和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四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关于推荐股东
代表的通知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为做好个人股股东代表的推荐产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户股东家庭可推荐1名股东代表,以户口本为准(个人股股东代表具体产生方式及名额以公司换届筹备组按章程确定的为准)。各股东家庭所推荐的股东代表名单须报至公司筹备组办公室,推荐股东代表的报名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逾期不报的股东家庭视为放弃推荐股东代表的权利,并由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参照现有股东代表名额确定其代表人选。
公司筹备组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五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公示榜
经股东家庭推荐(或股东家庭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已通过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的资格审查,现将本公司新一届个人股股东代表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公示期5天,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与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六
关于提名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候
选人的决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筹备组成员
会议议题:提名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候选人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筹备组于×年×月×日召开筹备组成员会会议,应到会成员 人,实际到会成员 人,因故缺席 人,到会成员超过成员总人数的50%,会议有效,经筹备组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 、 为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 、 为董事候选人; 、 、 为监事候选人。
筹备组成员签名: 、 、 、 、
、 、 、 、 、 、 、 、 、 。
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
×年×月×日
样式七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
候选人公示榜
本公司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的候选人已经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讨论通过,现公示如下:
委员:×× ×× ×× ……
董事:×× ×× ×× ……
监事:×× ×× ×× ……
公示期5天,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与公司换届选举筹备组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八
股东代表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内容:××委托××于 年 月 日召开的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上投票选 、 、 、 、
为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董事、监事)。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时间:×年×月×日
注:股东代表委托投票的选票后面应附《股东代表委托书》,以区别其他选票。
样式九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推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会议议题:表决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人选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年×月×日召开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到会委员 人,实际到会委员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章程规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推荐 、 、
为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在选举大会上按此决定进行投票。
到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名: 、 、
、 、 、 、 、 、 、 、 、 。
(注:此决议由本届集资委形成。)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样式十
一般选票样式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股东代表大会选举 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选 票 年 月 日 |
填写选票说明 1、同意的,在候选人的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2、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3、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该栏不够的可加列。 4、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无法确认或辨认的,视该栏为无效。 5、集体股股东代表的投票,应加盖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公章,并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选举的决议。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
其中差额×名,应选××名
(按姓氏笔画为序)
候 选 人 姓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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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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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董事、监事的选票样式同上)
样式十一
清点到会股东代表人数报告单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于 (地点)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公司有股东代表 名(其中集体股股东代表1名,个人股股东代表 名),因病、因事缺席 名,委托出席 名,实到 名(其中集体股股东代表1名,个人股股东代表 名),到会股东代表(含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为 股,超过(不到)公司总股数的50%,会议有效(无效),可以(不能)进行选举。
监票人:
计票人: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1、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50%为 股。集体股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按公司集体股数量计算,即 股;
2、1名个人股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为公司个人股总数除以个人股股东代表总人数的平均数,即 股;
3、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到会个人股股东人数(含委托人数)×1名个人股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集体股股份数(保留两位小数点)。
样式十二
清点选票报告单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于 (地点)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实到会股东代表××名,发出××、××选票各××张,收回××选票××张,××选票××张,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超出)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无效)。
监票人:
计票人: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十三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选举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计票单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于 (地点)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 张 单位:张 、股
候 选 人 姓 名 |
赞 成 票 |
不 赞 成 票 |
弃 权 票 | |||||||||||||||
合 计 |
其 中 |
合 计 |
其 中 |
合 计 |
其 中 |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集 体 股 |
个 人 股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集 体 股 |
个 人 股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集 体 股 |
个 人 股 | |||||||
票数 |
所代 表股 份数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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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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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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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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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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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姓名 |
得 赞 成 票 | |||||||||||||||||
合 计 |
其 中 | |||||||||||||||||
集 体 股 |
个 人 股 | |||||||||||||||||
票 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 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票 数 |
所代表股份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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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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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票统计结果及公司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当选人为××、××、××、××、×× 监票人: 计票人: 筹备组组长: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说明:1、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50%为 股。集体股一票所代表股份数按公司集体股数量计算,即 股。 2、个人股一票所代表股份数按公司个人股总数除以个人股股东代表总人数的平均数,即一票所代表股份数为 股。得票所代表股份数=个人股票数×1票所代表股份数+集体股股数(保留两位小数点) |
注:选举董事、监事等选举结果计票单样式同上。
样式十四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加人员:股东代表
会议议题:选举产生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到会股东代表 人,实际到会股东代表 人,因故缺席 人,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过半数表决通过,差额选举产生了本公司新一届(即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人,任期三年,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批准后任职,当选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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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股股东代表签名(盖章):
个人股股东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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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够可加页并加盖公司骑缝章。)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十五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
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的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加人员: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会议议题:选举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到会委员 人,实际到会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本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为主任, 为副主任,任期三年,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批准后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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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名: 、 、 、
、 、 、 、 、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司
集体产管理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样式十六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主任、副主任任职的请示
XX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在充分发挥民主和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现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大会应到股东代表 人,实到股东代表 人,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会议有效,经到会股东代表过半数同意 、 、 、 等 位同志当选为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主任和副主任,并进行了分工:
主 任:×××
副主 任:×××
委 员:××× ××× ×××
特此请示本公司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进行任职,请批复。
附:1、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结果计票单
2、股东代表大会选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3、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的决议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十七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任职的批复
××股份合作公司:
你公司报来第四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任职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就其组成成员批复如下: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委员:×× ×× ×× ……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年×月×日
样式十八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选董事、监事的决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会议议题:表决第四届董事、监事的人选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年×月×日召开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到会委员 人,实际到会委员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章程规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推荐 、 、 为第四届董事、监事,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在选举大会上按此决定进行投票。
到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名: 、 、
、 、 、 、 、 、 、 、 、 、 。
(注:此决议由新一届集资委形成。)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样式十九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股东代表大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书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会人员: 股东代表
会议内容:免董事、监事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代表会议,应到会股东代表 人,实到会股东代表 人,因故缺席 人,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定免去 、 、 原董事职务,免去 、 、 原监事职务。
(注:新一届董事、监事产生后,上一届董事、监事自动免职,股东代表对免董事、监事不需进行投票表决。)
集体股股东代表签名(盖章):
个人股股东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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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够可加页并加盖公司骑缝章。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二十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的决议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股东代表
会议议题:选举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和监事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到会股东代表 人,实际到会股东代表 人,因故缺席 人,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0%,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到会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过半数表决通过,选举产生了本届董事会成员 人,监事会成员 人,任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成员的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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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的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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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股股东代表签名(盖章):
个人股股东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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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够可加页并加盖公司骑缝章。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二十一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
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免职书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会人员:董事会成员
会议内容: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会董事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定免去 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 原副董事长职务。
(注:新一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产生后,上一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自动免职,董事会成员对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不需进行投票表决。)
董事会成员签名: 、 、 、
、 、 、 、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二十二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免职书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会人员:董事会成员
会议内容:免经理、副经理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会董事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定免去 原经理职务, 副经理、 副经理。
(注:新一届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产生后,上一届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自动免职,董事会成员对免经理、副经理不需进行投票表决。)
董事会成员签名: 、 、 、
、 、 、 、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有分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免职样式同上
样式二十三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选举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的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加人员:董事会成员
会议议题:选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会董事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任职。
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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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签名: 、 、 、
、 、 、 、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二十四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任职备案的请示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经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选举 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为副董事长;于 年 月 日监事会会议,选举 为监事会主席。特此向贵部申请备案。
附:个人简历情况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样式二十五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职备案的批复
××股份合作公司:
你公司所报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职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为你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为你公司副董事长, 为你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请循相关程序办理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请你们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带头表率作用,执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年×月×日
样式二十六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的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加人员:董事会成员
会议议题:聘任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根据《龙岗区2014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会董事 人,因故缺席 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现作出如下决议:
1、聘任 为公司经理,任期 年;聘任 、 为公司副经理, 任期 年。
经理、副经理情况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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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分公司的,分公司经营班子聘任的样本如下:)
2. 聘任 为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经理(负责人),任期 年。聘任 为公司副经理。(其他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聘任样本同此)
经理(负责人)、副经理情况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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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经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批复后任职。
董事会成员签名: 、 、 、
、 、 、 、 。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样式二十七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拟聘人员备案的请示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人员为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的拟聘人员,现特向贵办申请备案,请批复。
经理:××
副经理:××
附: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的决议。
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年×月×日
注:分公司(分支机构)多的也可统一备案。
样式二十八
关于深圳市 股份合作公司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拟聘人员备案的批复
××股份合作公司:
你公司(分公司)所报经理、副经理拟聘人员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 为你公司(分公司)经理, 为你公司(分公司)副经理。
请你们积极履行职责,发展好经济,执行好各项制度。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