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局进一步部署打击集体厂房违规租赁工作,力促整顿清理无死角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物业租赁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租赁物业,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动我区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工作部署,10月23日,区国资局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大力度对违规租赁产业用房进行清理,力促整顿清理无死角,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会上,各街道集体办首先汇报了上平台违规租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交流。之后,区国资局对下一步清理非法二房东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6月,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大力度降低经济成本的若干措施》(深龙府〔2019〕1号)和《深圳市龙岗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制定了《龙岗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关于加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租赁成本2019年-2021年三年行动方案》(深龙国资〔2019〕103号)。

  7月,我局下发《关于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用房违规租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在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集体产业用房的后续租赁行为进行摸排,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开招租公告规定违规转租、分租行为。经排查,今年以来全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上平台工业厂房共成交的47宗上平台交易的集体产权物业,共2宗涉嫌存在转租、分租行为,已责成股份合作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产业用房租赁行为,会后,我局下发了《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用房租赁行为的通知》,对接下来的整顿清理工作做进一步的部署。

  一是对已上平台公开交易的集体产业用房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物业租赁信息及时更新,查看存在转租、分租集体物业的整改进度,确保上平台交易的集体产业用房均不存在违规租赁行为。

  二是全面清查,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要求各街道集体管理部门对其签订的所有集体物业租赁合同(含通过平台公开交易的和股份合作公司自行出租的所有集体产业用房租赁合同)进行清查,并在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块”中将合同信息进行全面录入,切实落实租赁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实地检查,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可靠。此次检查的工作范围包括了上平台公开交易的和没上平台直接进行租赁的所有集体产业用房租赁项目,并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四到”原则,“上到楼、见到人、看到合同、问到价”,对于上报信息不一致的,要求立行立改,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四是严格查处,对于违规租赁且不及时整改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是加强监督职能,开展抽查工作。对于仍未及时录入信息以及对签订合同、录入合同、合同履约监管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和集体产业用房违规租赁行为进行全区通报并按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