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牵头组织交叉检查 深圳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迎“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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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工作检查动员部署会

7月18日,深圳市召开全市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工作检查动员部署会,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张波讲话,市纪委常委林苗主持会议。据悉,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市将于7月中下旬对各区(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运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涉及各区(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运用、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管理运用、各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安装及运用等工作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

各股份合作公司“三资”是否“应录尽录”;

各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进入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情况;

各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账户纳入财务实时监控平台动态监管的情况,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实时监控的情况;

各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等重点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监管的情况;

综合监管系统向居民小组级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经营部延伸的情况。

市党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运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加强集体“三资”管理,既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我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现实需要。

据统计,深圳共有1045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总资产约1500多亿元,拥有土地300多平方千米,因“三资”管理不到位,诱发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75人,其中2016年查处36人,主要涉及土地合作开发、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领域。这些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小官“巨腐”,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了基层的稳定和发展。去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四个平台”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运用,初步发挥了“四个平台”的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