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 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街道集体办:

为贯彻落实“大职训”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我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组织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帮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开拓股份制经济转型发展新思路,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从而为推动我区社区经济快速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  培训类别

(一) 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

1.培训对象:龙岗区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优秀中高层管理干部(每个社区一级股份公司1个名额,共51名)。

2.培训内容:深圳市股份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中的法律问题分析;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者职务犯罪预防;团队管理拓展活动。

3.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4-25日。

4.培训地点:深圳市中兴通讯学院培训基地。

5.师资介绍:钟坚,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广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台湾研究会理事等;董志越,北京大学法律专业与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系法治盛邦机构高级研究人员,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姚文斌,深圳市检察院公共关系处处长,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核心成员等。

6.报名资料:附件1《2015年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培训报名表》、附件2《2015年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培训学员花名册(中高层培训)》。

7.报名方式:各街道集体办根据所在辖区名额情况,发动辖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人员报名,并要求报名学员填写报名表,并汇总填写学员名册。各街道集体办于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花名册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18140260@qq.com,收集好的参培学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加盖公章)提交至国资委集体资产管理科。

(二) 后备干部培训班

1.培训对象:大专以上学历,有上进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重点培养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每个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1个名额,共51名)

2.培训内容:围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经营与风险防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相关制度解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管理者应具备的能力与素质及社区转型升级及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设置课程。

3.培训时间:11月17-18日;11月24-25日。

4.地点:龙岗区黄阁中路大围工业区13号现代制造业培训基地。

5.师资介绍:蔡元庆,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方面的研究与教学等工作;陈西君,团队管理训练专家,15年大型企业实战管理经验,擅长管理技能提升、员工职业化塑造、团队建设等方面;郭玉,资深财税管理专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培训专家;吕革新,深圳职业训练学院教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核心能力专家组成员。

6.报名资料:附加1《2015年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培训报名表》、附件2《2015年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培训学员花名册(后备干部班)》。

7.报名方式:各街道集体办根据所在辖区名额情况,发动辖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人员报名,并要求报名学员填写报名表,并汇总填写学员名册。各街道集体办于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花名册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028805969@163.com,收集好的参培学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加盖公章)提交至国资委集体资产管理科。

(三)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专题培训

本年度以龙岗街道为试点街道,具体工作落实由培训承办单位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龙岗社区学院)和龙岗街道集体办结合股份公司需求,采取送教入社区的方式,共同实施。

三、  有关要求

(一)请各街道集体办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积极配合做好报名工作。

(二)将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评优评先或其他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所有参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交单位开具的书面请假条存档。

特此通知。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5年10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