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西湖工业区9、10号三栋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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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西湖工业区9、10号三栋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100035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横岗西坑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西坑宝桐北路16号二楼(仅限办公)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5
延牌信息 延牌条件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最多延牌次数(次) 2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西湖工业区,计租面积30600㎡,其中厂房两栋面积23931㎡,宿舍一栋面积6669㎡。框架结构,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物业按现状出租。
出租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30600
租赁期限(年) 15
免租期 5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公告价格 612000.0元/月
租金说明 含税,第1-3年依成交价,第4-6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第7-9年在第六年基础上递增15%,第10-12年在第九年基础上递增16 %,第13-15年在第十二年基础上递增18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开始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按照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照单一来源谈判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谈判文件沿用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意向方谈判得分不低于60分确认成交方,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横岗西坑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深圳市横岗西坑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资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含)万元。

4、企业在深圳市范围内有正在运营的单个产业园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含本数)。

5、企业为深圳市区级以上(含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或为深圳市区级以上(含区级)的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局认定的产业园区的运营单位。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5、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注册资金银行进账单据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8、提供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的单个产业园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含本数)的相关证明文件【物业租赁合同或运营管理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9、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孵化器、产业园区运营单位的认定证明材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运营管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必须承担物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及出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征得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可以搭建建筑物;

6、承租方依据出租方提出的整体装修改造要求,聘请设计单位设计装修改造方案,设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实施,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若装修改造方案未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实施,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和租赁押金;

7、物业用于高新科技产业园区运营,为达到装修改造效果,承租方对物业的装修改造投入每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 400元(该装修投入不包括硬件设施设备)。

8、如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9、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根据运营方式可以部分转租或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且应转租或分租给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研发能力、市级高新技术研发能力或人均年产值达60万元以上的企业,所有引入企业必须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不得再进行二次分租或转租;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10、承租方应当在承租物业范围内划出不少于300平方米作为产业园区企业文化活动场地,承租方不得向园区企业额外收取租赁费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可无偿使用该场地。

11、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另外向出租方交纳用电押金人民币 10万元。

12、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5、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6、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7、意向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中标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8、租赁期限采用“10+5”的模式,签订租赁合同期限前10年内,承租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拖欠租金的现象,且对社区和出租方有做出贡献的,将予以5年续租期。

19、承租方需要在签订租赁合同3日内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待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完成且达到出租方的装修要求,再将此装修保证金转为预交租金。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3、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对租赁物装修改造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造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若政府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具体事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装修免租期5个月,从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上述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提前完成装修,承租方可进入正常营业时间,剩余的装修免租期期间出租方不计租金。

8、承租方应于每月10号前向深圳市横岗西坑股份合作公司支付3万元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费用不含在租金费用中)。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须自行安装水电设施,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0、出租方委派厂务2名,厂务的工资由承租方支付,每月工资为人民币 3500 元,并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工资涨幅作调整。

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26609734 0755-26400734王先生 陈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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