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回龙埔科技园招租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LGJY2023169178

根据《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回龙埔科技园招租项目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信息

1.物业概况:回龙埔科技园工业区位于宝龙街道宝龙四路与景胜路交汇处,为框架建筑工业厂房,配套宿舍。物业总占地面积 32323.00㎡,本次公开招租的物业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下属三个分公司,建筑面积23609.21㎡、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及相关附图为准。租赁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

2.租赁物业面积:23609.21㎡;

3.出租用途:工业厂房、厂房宿舍;

4.租赁年限:10年;

5.免租期: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6.招租底价及递增:第一年到第三年人民币 21 元/㎡/月;第四年到第六年的月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8%;第七年到第九年的月租金在第六年的月租金基础上递增9%;第十年的月租金在第九年的月租金基础上递增10%,以上均含税;

7.物业是否空置:否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9.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10.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11.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12.物业交付日期:承租物业移交之日。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的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3.在深圳市有经营实业案例,经营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

4.企业在深圳市近五年纳税证明;

5.企业或其他组织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在深圳市有经营实业案例的证明,经营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提供物业承租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最近五年纳税证明;

7.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8.企业或其他组织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9.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原承租方未搬离承租场地、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0.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1.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32149:002023227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2.意向承租人按照交易公告“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将以下材料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则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在深圳市有经营实业案例的证明,经营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提供物业承租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最近五年纳税证明;

7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8企业或其他组织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9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原承租方未搬离承租场地、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0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11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未按照“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应答无效;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322018:00前将对招租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3227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487000.00(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柒仟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LGJY2023169178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交易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交易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交易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80483515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33109:00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3109:30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等候区;

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33109:3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所有资料均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交易集团有权拒绝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指定人递交的应答文件。)

八、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3927445327。

九、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出具《付款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双方确定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承租方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将投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委托书》后,承租方报名时缴纳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账户的招租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

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十一、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48.7万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首年月租金计算);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7、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承租方生产经营范围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

9、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即不得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10、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招租人给予原承租方搬迁期一个月,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招租人交还租赁物业的,招租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若新承租方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招租人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外,不承担其它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原承租方未搬离承租场地、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0〕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其他条款见公示在深圳交易集体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5、本物业未取得合法产权、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租方根据经营需求,负责消防手续申报及验收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6、如本物业在租赁期间内,需进行开发利用或政府、开发商拟对本物业进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升级改造等形式的开发利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租赁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时约定。

18、其他需注明事项:目前承租物业存在部分合同到期日期为2023年3月至6月,承租场地原承租方仍占有使用,所属情况在此栏目作为已告知承租方的承租情况,以报名后视为已清楚明白物业本身存在的出租情况。

十三、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四、联系方式

人: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长兴北路1号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11楼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27445327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人:林先生、莫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589115、89552919

附件: 招租文件、应答文件模板、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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