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联和工业区南同大道西段4号物业(C15)三、四层招租项目公告

根据《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南约联和分公司委托采用综合评审交易方式对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联和工业区南同大道西段4号物业(C15)三、四层招租项目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信息

1.物业概况物业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联和工业区南同大道西段4号物业三、四层,共计租金面积3138.87平方米,框架结构,1栋共四层,出租为第三、四层。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

2.租赁物业面积:3138.87㎡

3.出租用途:厂房

4.租赁年限:2年;

5.免租期: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23/平方米/(含税,递增

7.物业是否空置: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9.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10.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11.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南约联和分公司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年满18周岁股东会议决议。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深圳市本地企业依法注册登记不少于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且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须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须打印以下内容: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权质押信息、动产抵押信息、法院冻结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23109:002022316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2.意向承租人按照交易公告、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将以下材料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至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交易保证金纳凭证;

未按照、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应答无效;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231418:00前将对招租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组织现场开标3日前通过网上公告统一发布答疑结果。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单一来源谈判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谈判文件沿用原综合评审文件,以意向方谈判得分不低于60分确认成交方,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综合评审的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


3.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2316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300000(大写:叁拾万元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LGJY20210901010 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3286528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23189:00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3189:30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等候区;  

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23189:45(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所有资料均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交易集团有权拒绝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指定人递交的应答文件

八、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小姐,联系电话:13510252591

九、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成交人应按照《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单》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2.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向交易集团提供租赁押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一、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 30万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物业使用需符合龙岗区产业用房相关规定;

8、承租方生产经营范围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

9、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10、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十五日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无息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1、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12、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4、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5、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7、其他需注明事项:

17.1、水表与变压器与该物业的一、二层承租方共同使用,如水表或电源须增容,增容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2、由于客梯为一、二层承租方新建,因此该物业的客梯意向承租方不能使用,仅能使用货梯。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项目,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项目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作出任何赔偿(补偿)。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8、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1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十三、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南约联和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植物园路2号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13510252591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郭工、陈工联系电话:0755-28589118、28589116

南约联合招租文件.pdf

应答文件模板(5).doc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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