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五和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五和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共涉及马安堂、五和两个社区用地,项目统筹范围面积约151,209.18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项目共涉及三个地块,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约45,309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约66,414.20平方米,地块三用地面积约39,485.98平方米。

  现根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文件的规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期为10日,公示期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7日,具体招商条件如下:

  一、意向合作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需有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以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为准);

  3.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应在1亿人民币以上(含1亿人民币),负债率不超过50%,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4.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留用地或征地返还地或非农建设空地开发经验。(需提供土地证、工规证或施工证)

  二、报名企业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2.属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3.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7.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8.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

  9.意向报名企业及其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在《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合作方需提供5个关键岗位给予招商方派驻员工参与项目推进和决策,意向合作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范围内的清租、外卖地及过渡期费用补偿进行支付或垫付。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之日截止日期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


  招商方: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秋发

  联系电话:13809864872;89608255

  联系地址:坂田集团8楼805



  发布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609734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2021年4月8日

附件(意向统筹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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