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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平股份”大厦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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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平股份”大厦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100037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盛平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碧新路2228号南侧四楼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5日 至 2021年04月29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5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盛平股份”大厦位于龙城街道盛龙大道(规划改造后为龙翔大道东)与碧新路交汇处,是远洋新天地二期独栋、框架建筑;距3号线南联地铁站约1km,距在建的16号线龙园地铁站500m.物业包含:一至三层商业用房面积8,487.09㎡(层高5.1米,顶层设置屋顶花园)、四至三十二层写字楼30,965.86㎡(层高3.9米,4F为架空花园,12F、24F为避难层)。计算租金面积共计39,452.95㎡。大楼外墙为高级玻璃幕墙,办公楼大堂、电梯厅及公共走廊、洗手间已装修,其余为室内为毛坯状态,配直升梯6台(含消防梯1台);商场室内为毛坯状态,配扶手梯4台、观光直升梯2台、货梯1台。房屋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房地产证件在办理中。物业按现状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39,452.95
租赁期限(年) 15
免租期 12个月 (不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公告价格 2288288.0元/月 (含税,第1-3年无递增;第4-6年在第3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7-9年在第6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10-12年在第9年的基础上递增12%,第13-15年在第12年的基础上递增18%)
租金说明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盛平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陈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官新合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郭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田段心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松子岭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徐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深圳市龙岗杨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1.2、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1.3、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企业;

1.4、在深圳市具有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本数)商业、写字楼运营相关经验。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3、企业最近一年纳税证明; 4、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7、提供深圳市范围内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本数)的商业、写字楼运营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提供意向承租方管理的物业合同或其他可证明经营经验的文件,须清晰体现合作双方、经营场所及体现公司名称或LOGO的实体照片、经营品类、经营期限、联系人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留存招租机构备查,待审核资格完成后退还意向承租方。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各项费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出租方在负一层拥有车位263个(其中充电车位40个)。出租方拟将本次出租物业和上述停车位委托承租方管理,有关费用事宜待进一步协商,出租方与承租方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允许分租。分租合同、第三方承租人(如: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需要报出租方备案。为确保出租方知情权,如有变更需要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租方。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与第三方产生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专项审批;并向出租方提交相关批文复印件(核原件);

9、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中标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1.5、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本物业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文件证明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本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8、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房产证面积存在偏差的,依以下处理:

若房地产证面积与本招租(合同约定)面积差异在正负10㎡以内(含)的,不再调整租金;若差异大于正负10㎡的则按房地产证所载面积计算月租金,并按合同起租期实行多退少补;

9、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免租期内,承租方每月必须预交半个月租金(按合同期第一年计算),然后合同期第一年每月再交另外的半个月租金。

11、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依相关政策法规由其自行承担。

12、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00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26400734 0755-2657752陈小姐 谢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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