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五联社区朱古石工业区4号楼、4号宿舍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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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五联社区朱古石工业区4号楼、4号宿舍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1800262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美晨路18号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08日 至 2018年08月14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5
延牌信息 延牌条件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最多延牌次数(次) 2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工业区内,出租面积6100平方米,厂房面积为4120平方米(含电梯配套)、宿舍面积1980平方米。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目前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8年9月14日,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出租用途 工业
出租数量(平方米) 6100
租赁期限(年) 2
免租期
租金公告价格 91500.0元/月 (人民币15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
租金说明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龙岗区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4年(含)以上的企业;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1.2、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1.3、工商信息查询单;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联交所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4、需另外预付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5、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7、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4、电维费:根据承租户用电使用量,每产生一度电收取0.1元。
5、每平方月租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具体标准以该物业管理公司所定金额为准。
6、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主体消防已完成,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二次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9、本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10、出租期限2 年。
11、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2、出租方委派厂长一名,厂长的工资由承租方支付,每月工资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并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标准调整,承租户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调整,但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出租方规定的标准,(并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工资涨幅作调整)。
1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4、有关本物业配套电梯的使用、维保及安全问题:
14.1、承租方在租赁(包括网上竞投、续租)本物业厂房时已知晓并认可本物业厂房配套电梯的现状,并同意现状接收该配套电梯。
14.2、为了保证承租方能正常使用电梯,承租方需在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和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确定电梯日常维护责任,维保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3、为了保证承租方能正常使用电梯,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电梯使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电梯进行检测、年审,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4、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如果因为电梯使用(包括如果因为电梯没有通过年审而承租方擅自使用)导致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如果因为违规使用电梯导致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罚款。
14.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规使用电梯或因为电梯使用产生赔偿责任导致出租方遭到索赔的,视为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如果出租方受到索赔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一切损失(包括厂房被查封等不能出租的租金损失)。
15、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4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4516863 0755-84863840 0755-83690866陈小姐 肖小姐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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