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关于“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公告”补充的说明

  对原“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公告”中下列事项进行了修改:
  一 、经深圳市四方埔股份合作公司查询环保部《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文件,其中明确提到:“根据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各级环保部门不应再对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得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式的类似文件。”现根据股份公司要求,竞投人无需提供环保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 对于招商公告中竞投人需提交安监、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若竞投人当地安监、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己停止受理提供守法证明文件的,竞投人可以改为提供当地安监、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文停止受理提供证明文件的公开核查网址,且需提供在安监、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公开信息网查询的无违法记录页面做为依据。
  三、补充公告后重新计算公告日,公告时间和评审时间变更如下:

公告起始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18年12月06日

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2月06日17时

2018年12月06日17时起不再接受报名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需在公告期内交纳,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06日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评审文件

请自行于公告中下载

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9:20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评审响应文件

递交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柒份。

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 月10 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相关链接: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