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坂田杨美石背路集体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坂田石背路集体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石背路德众工业园附近,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以政府审批面积为准),土地性质为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体用地,现状为空地。本公司现就上述集体用地合作开发事项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资质要求:
  (一)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及成功经验;
  (二)意向合作方应在深圳注册,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
  (三)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二、意向合作方条件要求:
  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须具备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近五年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不少于五个,其中单个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一个(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本招商公告期为10日,自2019年10月09日0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时止。
  请对项目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期截止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我公司报名。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889161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办公大楼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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