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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万科天誉二期10栋1-3楼回迁商铺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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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万科天誉二期10栋1-3楼回迁商铺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000198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美晨路18号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29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15
延牌信息 延牌条件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牌周期(工作日) 10
最多延牌次数(次) 2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大道与德政路交汇处,与地铁3号线吉祥站无缝接驳,地处龙岗中心区核心区、龙岗区政治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区位优势优越。与万科广场、万科甲字楼、“三馆一城”、世贸百货等成为核心商业圈,生活和商业配套齐全,未来周边将形成居住人群高端、产业高端、商业高端的中心区域。室内毛坯房,房屋为全新,水电、消防设施齐全,停车位充足,该物业共有55套(详见明细表),分布在1-3楼,计算租金面积11612.62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11612.62
租赁期限(年) 15
免租期 1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公告价格 910483.0元/月 (每三年递增8%,即第4年至第6年在原有基础上递增8%;第7年至第9年在第6年的基础上递增8%;第10年至第12年在第9年的基础上递增8%;第13年至第15年在第12年的基础上递增8%,含税)
租金说明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照单一来源谈判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谈判文件沿用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意向方谈判得分不低于60分确认成交方,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党委委员会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5年以上,且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3、在深圳市范围内有经营商业项目的例案,且经营面积1万平米以上(商业运营面积可合并计算)。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在深圳市范围内有经营商业项目的例案,且经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合同(提供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租赁押金:人民币500万元;

3、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具体标准以该物业管理公司所定金额为准;

8、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9、如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90日内,具体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10、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11、由于物业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面积可能有差异,今后取得后,若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与计算租金面积相比,合同总面积差异在正负5平方米(含5平方米)内的,依计算租金面积计算。否则,依不动产权证书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且差异之租金需追溯到签订合同之日起实行多退少补。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二次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免租期12个月包括8个月装修期和4个月招商期。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26577552 0755-26400734谢小姐 陈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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