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国际低碳城坪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首期留用地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留用地的意向合作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首期实施范围涵盖土地共计105.45公顷,其中:原农村集体掌握的空地和集体厂房用地,面积约83.75公顷;集体外其他主体掌握的私人厂房占地,面积约21.7公顷。
  项目首期留给坪西股份合作公司的土地规模为29.89万平方米,共十五个地块,留用地块编号为01~15。留用土地分布于两类土地,分别为:原村集体掌握的土地和集体外其他主体掌握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8.38万平方米和11.51万平方米。
  项目首期第一阶段:办理移交入库用地总面积达73.08万平方米,完成第一阶段土地移交入库工作后,政府部门向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办理01、02、03、04、05、11地块留用地出让手续。项目首期第二阶段:办理移交入库用地总面积为32.37万平方米,完成第二阶段土地移交入库工作后,政府部门向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办理 06、07、08、09、12、13、14、15地块留用地出让手续。
  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公开方式选定06、07、08、09、11、12、13、14、15留用地的意向合作方,通过合作开发11、12、13地块以解决集体厂房安置用地(01、03、04、05)上集体厂房以及 15 万平方米的住宅安置房的建设资金问题。(本公告不包括02、10地块)。
  二、合作条件
  1、意向合作方先行提供集体厂房建设资金
  意向合作方应先行提供01、03、04、05地块集体厂房工程建设资金约15亿元,以确保集体厂房安置工程先行施工建设并负责全程监督集体厂房建设的工程质量。
  意向合作方于签订合作意向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坪西股份公司支付集体厂房安置建设资金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
  2、意向合作方提供住宅安置房建设资金
  意向合作方根据住宅安置房建设进度,先行提供住宅安置房建设资金。
  3、合作意向保证金
  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第三章规定执行。
  4、项目前期工作及费用承担
  意向合作方负责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测绘、制定计划、申请留用地批复文件、编制和报批规划、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测绘、查丈、风险评估、规划设计、搬迁补偿方案编制费、国际低碳城坪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涉及的法律、造价、监理等咨询顾问中介服务费等由意向合作方承担。
  三、意向合作方需具备条件
  1、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成功经验;
  3、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单位前往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领取《深圳市龙岗区国际低碳城坪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首期留用地意向合作开发招商方案》(含报名文件)。
  2、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肆份。
  3、报名的单位应在公告期内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至以下银行账户(账号:000118504507、户名: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开户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坪地支行),并于报名期限截止前向报名单位提交银行转账单。选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报名保证金给未选中单位。
  4、本招商公告期为10日,自2019年07月01日09:00时至2019年07月10日18:00时止。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应于公告期内前往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坪西社区富泰南路1号(407室),联系人: 萧小姐,联系电话0755-28891825)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低碳城坪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首期留用地意向合作开发招商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
201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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