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颐安都会中央二期商业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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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颐安都会中央二期商业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1700360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横岗红荷股份合作公司荷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社区新村办公楼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至 2017年11月10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10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龙岗区颐安都会中央二期商业物业,出租面积7294.68平方米(以出租方测绘面积为准)。该商业物业为出租方与开发商合作兴建分配所得物业,目前尚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出租方提供相关的权属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数量(平方米) 7294.68
租赁期限(年) 5
免租期 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之内)
租金公告价格 364734.0元/月
租金说明 50元/㎡/月,租金底价不含税及管理费,租金每年递增率为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之前,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董事会;决策文件名:深圳市横岗红荷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深圳市横岗红荷股份合作公司荷坳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1.2、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1.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核原件); 1.4、工商信息查询单; 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 个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2.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2.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出租方仅收取租金,在招租和承租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若获得承租权,需按开发商关于商业物业的租赁规划进行招租;
8、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联交所根据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退还承租方缴交的招租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联交所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
特别事项说明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确认承租后不得向我司提出任何要求。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 3370 4010 01000 32678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9312884 0755-84516863 0755-83690510 夏小姐 陈小姐 战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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