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骏雅居201、301物业招租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LGJY2023172118

根据《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坂田街道骏雅居201301物业招租项目的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信息

1.物业概况:龙岗区坂田街道骏雅居201301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具体包含:龙岗区布龙路571b座骏雅居201301物业),计算租金面积7685.25平方米,框架结构,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有房屋产权证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

2.租赁物业面积:7685.25平方米;房产证情况:有房产证;

3.出租用途:商业;

4.租赁年限:9年;

5.装修期:6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不收租金);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368892/月(含税),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6%

7.物业是否空置:否(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1231日终止);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9.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10.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11.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12.物业是否有电梯:有;

13.物业交付日期:签订租赁合同后10日内;

14.物业管理费:15/平方米/月(不含在租金内)。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只接受企业参与竞租,不允许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

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3年(含)以上的企业。

3.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4.企业单项合同正在承租的物业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

三、意向承租人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企业单项合同正在承租的物业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7.意向承租方提供承诺函(致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报名前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36909:002023615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2.意向承租人按照交易公告“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公告“三、意向承租人需提交材料”将材料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则视为报名成功:

未按照“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应答无效;

五、澄清事项

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于202361318:00前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逾期不予受理,疑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交易集团将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3日前统一答复。

六、质疑事项

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361318:00前将质疑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交易集团将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七、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用协议租赁方式确定成交人,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3615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106676.00(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仟陆佰柒拾陆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LGJY2023172118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名义参加的,交易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交易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85184829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361914:00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61914:30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等候区;

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时间:202361914:3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

十、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递交应答文件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755-28777986

十一、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

收费对象

业务情形

收费标准(人民币)

承租方或招租方

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且采用协议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的项目:1.交易对象为原承租人;2.在交易信息正式发布前招租方已经市、区级政府或市、区国资部门、集资部门确定承租方的(提供证明资料)

3000

其他方式

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备注

单宗项目最高收费99万元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承租方提交的《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剩余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收据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十三、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06676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8.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10日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交易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9.租赁押金:人民币100万元;

10.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 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0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租赁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十五、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六、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布龙路5207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777986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

联 系 人:莫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8955291928589115

附件: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招租文件、应答文件模板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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