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划定的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5 平方米拟拆除建筑面积约5.9 平方米;其中涉及集体用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拟更新范围和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意愿的方式就我公司在该片区范围内的权益选择城市更新项目的意向合作方,具体招商条件如下:

一、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持股需大于50%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和成功经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最新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三)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持股需大于50%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二、意向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一)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三)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七)被列入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八)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

、本招商公告的公告期为10日,自2020年715日起至2020年724日止。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截止之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处报名。

特此公告。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82504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8号

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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