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龙岗区坂田社区河背村中兴路1号厂房及宿舍物业-招租公告

项目信息查看 || 深圳公有产权交易平台

龙岗区坂田社区河背村中兴路1号厂房及宿舍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1900111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河背新河街31号三楼(办公场所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19年04月28日 至 2019年05月14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10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河背村中兴路1号(包含厂房及宿舍),厂房出租面积3095.74平方米,框架结构,独栋3层,宿舍出租面积169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栋4层。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厂房已办理房产证书,宿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书,有权属证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出租用途 工业厂房、宿舍
出租数量(平方米) 4785.74
租赁期限(年) 8
免租期 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公告价格 215358.3元/月 (人民币45元/月/平方米;含税,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8%)
租金说明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 综合评审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谈判文件沿用原综合评审文件,以意向方谈判得分不低于60分确认成交方,且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股东代表大会;决策文件名: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须为从事实业生产型企业,即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某类产品生产;
2、意向承租方须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4、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2017及2018年实际缴纳税款均达100万元(含本数)以上(提供2017、2018年纳税证明);
6、意向承租方不得为物业管理公司、房产中介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工商许可经营范围信息不得涉及从事经营房产咨询、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咨询及房屋经纪业务等相关字样,以工商信息查询单记载为准)。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2017、2018年纳税(含国税、地税)证明; 3、工商信息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须从事生产制造); 7、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书;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646074.9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由深圳联交所全部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自动转为租赁押金及预缴租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租赁押金差额部份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后的余额转为预缴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
8、承租方生产经营范围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
9、房屋装修外墙颜色要与儒骏大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三线”下地;完善排水、排污管网,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空调外机不能裸露;
10、其他费用:
10.1、承租方须每月缴交管理费人民币1.5元/平米;
10.2、该处物业前期评估及测绘费用共计人民币3.5万元,该款项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署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10.3、承租方需要对该处物业统一购买灭失险;
11、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2、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4、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5、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本物业宿舍未办产权手续,厂房已办房屋产权证,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本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7、出租期限8年。
8、出租方委派厂长1名,厂长的工资由承租方支付,每月工资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并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工资涨幅作调整。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中标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46074.9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881371王先生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址 www.sotcbb.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相关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