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关于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北、华龙山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为保障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龙东公司”)及深圳市龙岗赤石岗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赤石岗公司”)集体和股民利益,使集体用地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符合相关政策,依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龙岗区国资委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规范社区集体用地城市更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深龙国资【2017】20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北、华龙山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引入意向合作方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村,北靠同乐河,南靠深汕路,西靠鸿基路,东临爱南路;

1.2本项目拟拆迁范围用地面积约75365平方米,权属清晰合法用地范围约12871.44平方米(其中国有已出让用地12377平方米,已办产权私宅用地494.44平方米),占比约17.1%。

二、风险提示

2.1本次招商仅为对意向合作方的招商。意向合作方并不必然成为正式合作方和实施主体。意向合作方须经过公开集体资产交易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合作方,正式合作方完成100%拆迁才能成为实施主体。

2.2本项目内涉及旧住宅区“华龙山庄”小区,用地面积约12377平方米,意向合作方应做充分评估本项目难度,由此问题导致的项目推进受阻、暂停、清退或意向合作方无法履约等,风险概由意向合作方承担,龙东公司及赤石岗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此次选定的意向合作方仅意味着龙东公司及赤石岗公司集体所有且可控制的土地和物业参与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划入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物业的权利主体由意向合作方完成其意愿征集(包括且不限于旧住宅区双百意愿比例要求),以使本项目达到立项或单元规划报批的相关要求。意向合作方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风险。

三、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3.1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意向合作方2019年至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3.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3意向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经营业绩(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两项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无商业行贿等不良记录)。

3.4意向合作方或意向合作方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成功经验(提供公司简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竞选方式

4.1本次竞选采用投票制竞选,由招标小组择优投票推荐一名竞选方,再经赤石岗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及龙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表决。

4.2当符合资格审核竞选方仅为一家时,直接确定该竞选方为招标小组推荐的竞选方。

4.3当符合资格审核竞选方大于或等于二家时,由招标小组成员在竞选方中投票其中一家,得票最高的一方为招标小组推荐的竞标方。如果出现同票数情况,在剔除低票一方后,由招标小组成员同样采取投票方式对同票数方进行二轮投票,最终推荐得票高的竞选方。

注:参选意向合作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竞选方承担。参选意向合作方条件最终解释权归龙东公司及赤石岗公司所有。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招商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日,公告期10日。

六、参选报名

6.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日。

6.2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小区333号(赤石岗村委办公室)二楼。

6.3报名方式:仅在报名期内接受现场报名,且参选材料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七、报名材料递交

7.1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日(上班时间为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7.2递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小区333号(赤石岗村委办公室)二楼。

八、经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伟健 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463129

招商方:深圳市龙岗赤石岗股份合作公司

发布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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