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GX04-06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GX04、05、06地块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布龙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12.1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体用地(含历史外卖地),具体以政府审批范围为准。现本公司就上述城市更新事项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资质要求:
  (一)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控股母公司具有十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验且企业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亿元。
  (二)意向合作方应在深圳注册,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
  (三)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二、意向合作方条件要求:
  (一)本项目范围内合法用地约3.3万平方米,根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合法用地指标缺口约4万平方米,意向合作方报名时应提交合法用地指标切实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二)意向合作方(其控股母公司)须具备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近五年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不少于五个,其中单个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一个(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三)意向合作方具有央企或大型国企(控股或参股股东)背景的可优先考虑。
  本招商公告期为10日,自2019年10月09日0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时止。
请对项目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期截止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我公司报名。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889161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办公大楼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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