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坪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坪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坪工业区,南至y294,西至富坪中路,北靠龙岗大道。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3-03号片区《坪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更新用地面积26600平方米(集体用地面积约22700平方米),现状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集体物业建筑面积约24850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工业,更新范围为初步拟定,若因政府要求或规划需要,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准的范围为准。我司与之前的意向合作方合作期限已到期,现根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 )文件的规定,重新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期10天,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日止,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房地产项目成功开发经验;

(3)净资产规模应在1亿人民币以上(含1亿人民币),负债率不超过50%,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意向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土地开发;

4.被责令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申请人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申请人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 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13.不接受联合体对意向合作方的报名;

14.申请人被列入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对上述项目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日期截止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坪东股份合作公司报名。

联 系 人:王远光

联系电话:0755-8407673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坪东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坪东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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