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围仔村居住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围仔村居住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围仔村居住片区,东至广深铁路西侧,南至宝富路,西至宝富路与大岭下北路交界处,北至大岭下北路,更新范围面积约84126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为70752.8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审核批准的范围为准)。
  深圳市平湖新木股份合作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由深圳市新木新围仔股份合作公司(简称“招商方”)选定意向合作方负责本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编制单元规划和报审等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现招商方拟通过公开征集意向单位的方式选择意向合作方,有关招商方案如下:
  一、意向合作方的资质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的资质要求(以下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
  2、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资产质量好;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两项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意向合作方的房地产开发能力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近10年内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发且已竣工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和不计容面积之和)应达到 15 万平方米以上(以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为准,同一项目分期开发的可合并计算面积)。
  二、公告期
  本次招商公告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19年12月24日之日起至2020年1月2日止。请有意向合作且符合条件的公司于公告期届满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招商方报名。

  招商方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围仔办公楼1-1、1-2号
  联系人:江日康 联系电话:13554778262

深圳市新木新围仔股份合作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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