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项目统筹范围面积约20.47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项目共涉及三个范围,其中利益统筹范围一面积约1.41万㎡,利益统筹范围二面积约10.82万㎡,利益统筹范围三面积约8.24万㎡。

现根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文件的规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期为10日,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具体招商条件如下:

一、意向合作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在深圳注册,具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三级或三级以上开发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十年以上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

3.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在深圳范围内与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完成的房地产开发经验;

4.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在深圳开发规划容积率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或住宅类项目不少于一个(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5.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应在1亿人民币以上(含1亿人民币),负债率不超过50%,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企业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2.属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3.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7.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8.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

9.意向报名企业及其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在《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之日截止日期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岗头股份合作公司报名。

联系人:陈建东

联系电话:13434488638

联系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133号岗头发展大厦15-16楼

深圳市岗头股份合作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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