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扬美社区扬美村渔网厂非农建设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扬美社区扬美村渔网厂非农建设项目位于龙岗区街道布龙路以南,万家欢农产品集团以西;四至:东临鸿生源工业园、南至和泰隆工业区、西临马安堂社区侨联东村、北至布龙路。项目非农建设用地11352.5㎡(本项目拟建设范围和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项目地块现为毛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尚未拆迁,现状为厂房,可建设用面积共计7379.1㎡(最终实际测绘为准);现我司按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意愿的方式选择该非农建设项目的意向合作方,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和成功经验,在深圳市范围内至少完成一个竣工验收交付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格证》及相关材料);

二、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企业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2、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交的;

5、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6、意向报名企业及其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设立的项目在《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特别事项说明

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投标时需书面承诺以下条件:

1、因本项目非农村空地指标不足,为保障股份公司及股民的利益,

该意向合作方须负责本项目计划申报、专项规划编制与报批,并取得本项目非农空地指标全覆盖。

2、本项目现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尚未拆迁,现状为厂房,建筑面积约为7379.1㎡,权利人为其它个人所有;要求在该意向合作方的选取时,该意向合作方须与权利人就本项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属转让事宜已签订《转让协议》或其它相关《合作协议》。

本招商公告为10日,自2021年8月12日之日起至2021年8月21日止。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之日届满前携带招商公告要求的材料 及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扬美股份合作公司报名,本公告解释权归深圳扬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现状权属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19863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田街道杨美社区金竹十六巷4-5号统建楼201

招商方:深圳市扬美股份合作公司

2021年8月11日

坂田项目现状权属2(1).pdf



相关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