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河背南城市更新项目意向合作开发的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河背南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马安堂社区,东至现状新河街,西至碧桂园荣汇和富豪山庄项目,北至儒骏城立方,南至规划细山路(中兴路),占地面积约6.08万平方米(本项目拟更新范围和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涉及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坂田新围仔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禾塘光股份合作公司三家股份合作公司的权属用地。我司按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意愿的方式选择该城市更新项目的意向合作方,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和成功经验,在深圳市范围内至少完成一个竣工验收交付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二)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最新企业财务报表);

(三)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为上市公司,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经营业绩;

(四)因本项目合法用地指标不足,为保障股份公司及股民的利益,要求在意向合作方的选取时,该意向合作方须提供与坂田街道辖区范围内下属集体股份公司签订的可以用于本项目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或土地利益统筹指标的《合作协议书》;

特别事项说明:

1、2016年6月16日,就该项目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已与某地产公司(具体相关资料待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后由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签订了《坂田河背南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书》。2020年11月11日,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大会,认为该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表决通过单方解除与该公司的合作;同时,表决通过本项目重新按政府有关规定公开选择意向合作方。

2、鉴于该项目存在需厘清的法律合作关系,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投标时需书面承诺愿意承担因解除该法律关系产生的所有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在意向合作关系正式确定之后,将该承诺写入意向合作协议;同时,在意向合作协议签订前,需就该项目解除前期合作法律关系产生所需费用提供担保(担保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本招商公告期间为10日,自2020年12月4日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之日止。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之日届满前携带招商公告要求的材料及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报名。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一:《现状权属图

联 系 人:谢小姐 陈小姐 黎运聪

联系电话:0755-26577552 0755-26400734 1361287538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河背村布龙路520号七楼

招商方:深圳市河背股份合作公司

发布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年 12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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