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意向合作招商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深惠公路与北坪西交汇处,拟纳入此项目的集体用地面积约39.11公顷(最终以政府批准的统筹范围为准),建筑面积约23.19万平米(最终范围以政府审批为准)。此项目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期10天,自2020年04月30日起至2020年05月09日止,意向合作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应在国内注册,具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需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
3.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应在1亿人民币以上(含1亿人民币),负债率不超过50%,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意向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申请人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申请人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且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13)不接受联合体对意向合作方的报名;
(14)意向报名企业及其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在《龙岗区城市更新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
对上述项目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日期截止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82504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8号
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