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工作事项: | 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程序 |
事项程序: | 1、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 2、登记机关审查核准; 3、申请人交纳税费后领取《房地产证》。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交监护权公证书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 (8)组织、机构信息代码卡复印件。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改变房地产用途的,应提交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5、需补交地价的,应提交付清地价款证明; 6、改变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7、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的,应提交证明文件;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提交复印件,要核原件。 |
申请表格: | 深圳市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
事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
受理机关: |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
受理地点: | 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e)都裙楼B座二至四层 |
网址链接: | http://www.szreor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