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股份合作公司备案 | |
工作事项: |
经营范围变动备案、实收资本变动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章程变动备案、市外分支机构与对外投资情况备案、指定联系人变动备案 |
事项程序: |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核准备案; 4、发给《备案通知书》。 |
申请材料: |
(一)经营范围变动备案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二)实收资本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或银行询证函。 (三)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章程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原件1份);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五)市外分支机构与对外投资情况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的,提交下属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撤销备案的,提交由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辖区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申请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或其他对外投资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六)指定联系人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
申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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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时限: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 |
受理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大厦2楼 |
网址链接: |
http://www.szai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