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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社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

横岗社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

根据《广东省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指引》,社区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单数组成(具体数额可参照上届来设定),本社区定为9人。

社区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部分工待产生后通过内部协商决定。

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应有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代表。

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提名且接受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其社区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所缺社区选举委员会职位依本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

二、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方式

1、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本届社区党委主持,街道换届办负责指导、监督。

2、投票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前,社区党委已经充分听取和征求了居民意见,对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候选人提出了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供投票人参考,必须选少于或等于职数限定的人数。

3、本次选举采用居民代表集中开会投票推选的办法。

三、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公告

社区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并认定有效后,以社区居委会居民会议名义发布公告,告知全体居民,并报街道换届办备案。同时,本届社区居委会的换届工作开始由新产生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