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9号厂房、宿舍-招租公告
2018-05-22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9号厂房、宿舍 招租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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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T04201800141 | ||
项目交易机构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南岭股份合作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岭新街1号(仅作办公住所) | ||
公告时间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22日 至 2018年06月04日 | |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 10 | ||
延牌信息 | 延牌条件 |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最多延牌次数(次) | 1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9号,距离地铁5号线百鸽笼站1公里,交通便利,水电齐全。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00㎡,厂房面积为5892平方米(共7层,占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宿舍面积为2540平方米(共7层,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432㎡。该工业区物业为出租方集体物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有权属说明。 | |
出租用途 | 厂房、宿舍 | ||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 8432 | ||
租赁期限(年) | 2 | ||
免租期 | 3个月 | ||
租金公告价格 | 236096.0元/月 | ||
租金说明 | 无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号前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租金支付周期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 是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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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 决策主体:董事会;决策文件名:《深圳市南岭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经营的单位或其它组织; 2、企业最近一年正常经营(企业对最近一年经营的主要业务说明并提供企业最近一年的纳税凭证); 3、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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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资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1、租赁物按现状租赁,具体明细以租赁合同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7、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9、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0、装修事项:装修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主力墻不能够改动,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11、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且承租方的产业经营应符合该片区的产业导向。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 13、租赁押金:2 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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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
备注 | |||
合同格式 | |||
公告披露附件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708288.00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 ||
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 ||
联系信息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83881033朱先生 |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 ||
网址 | www.sotcbb.com |
项目编号:JT04201800141
涉及金额(元):236096.00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结束时间:2018-06-04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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