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乐民路乐民大厦-招租公告
2020-08-26
布吉乐民路乐民大厦 招租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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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T04202000160 | ||
项目交易机构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布吉李屋股份合作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格塘路45号2楼 | ||
公告时间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6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 | |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 5 | ||
延牌信息 | 延牌条件 |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最多延牌次数(次) | 2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乐民路21、23、25号,计算租金面积8441.84平方米。其中1栋14层面积:8259.8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40.90平方米,配电房面积:41.06平方米,框架结构,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主体消防未验收,物业按现状出租。 | |
出租用途 | 综合楼 | ||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 8441.84 | ||
租赁期限(年) | 5 | ||
免租期 | 2个月 (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公告价格 | 303906.24元/月 ((含税, 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6%;) | ||
租金说明 | 无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租金支付周期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 是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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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布吉李屋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深圳市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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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联交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租赁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该物业经检测建筑整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现有主体结构满足作为综合楼安全使用要求,最终承租方在进行房屋改造前,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具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意见,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8、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9、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交纳; 10、租赁押金:人民币100万元;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2、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4、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5、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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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楼间距过窄该物业主体消防未验收,另本物业未办理产权手续,承租方如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知悉该风险,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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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合同格式 | |||
公告披露附件 |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0000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0000000046254 | ||
联系信息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26577552 0755-83281615谢小姐 王小姐 |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
项目编号:JT04202000160
涉及金额(元):303906.24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结束时间:2020-09-01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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